汉中第一网

搜索
更多
猜你喜欢
查看: 3545|回复: 0

[爆料] 祸从口出!汉中俩经营者微信群里辱骂执法人员,结果喜提“检讨”2张

[复制链接]
a
0 0
  @ME: 
发表于 2019-7-8 20: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为消除校外托管场所可能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各类托管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校外托管机构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根据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汉中市宁强县市场监管、教育、公安、消防、街道办等部门开展了城区内的校外托管机构整治检查。1 B0 a2 _7 @- }; x6 S0 i0 `

祸从口出!汉中俩经营者微信群里辱骂执法人员,结果喜提“检讨”2张

祸从口出!汉中俩经营者微信群里辱骂执法人员,结果喜提“检讨”2张

; o$ R; ]0 ]0 @8 d% P  在检查中,执法检查人员未有不文明言语及行为,仅是依据职责提出管理要求,但在执法人员检查完走后,有被检查的两名经营者赵某、罗某在校外托管微信群里发信息辱骂执法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查证属实。& P+ k& h5 f0 e3 D3 o, w5 D* y; V
  在该案处理中,鉴于该两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进行了书面检讨,且主动消除了负面影响,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予以了现场训诫。4 M' @' F2 X/ O% j( N
  执法检查属正常履职,其目的从宏观讲是为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从微观讲是为了保护每个托管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包括经营者在内的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V, L" j3 E; V6 J( ]1 K& F9 U# v1 }0 l

祸从口出!汉中俩经营者微信群里辱骂执法人员,结果喜提“检讨”2张

祸从口出!汉中俩经营者微信群里辱骂执法人员,结果喜提“检讨”2张
/ ?: s6 y! `7 T+ n
  对经营者而言,接受政府部门依法管理是其法律义务,对执法检查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申诉,这都是国家赋予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用网络发泄不满、辱骂他人,任性地表达不满。这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来源:汉中市场监管)6 G* A+ T6 @  z8 r: j1 H
# f5 i/ L8 h6 H% H$ V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