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来想当婚房,没想到一晃四年过去了,孩子都上幼儿园了,开发商还不能交房。等不及的业主想要收房时,开发商却让签订免责协议,承诺放弃违约金才能领钥匙。
买的婚房孩子都上幼儿园了还住不上,开发商:愿意收就收,不愿意收就等
汉中光辉社区D区的业主说,他们不知道还要等到何时才能正式收房并领到房产证。
买新房本想当婚房孩子上幼儿园了还收不了房
“当初买新房就是想着结婚当婚房的,没想到过去合同到期四年了还交不了房,现在我娃都三岁多了。”20日,汉中市民赵先生无奈地说。
赵先生说,2013年12月,他在位于汉中市区三号景观桥附近的光辉社区D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开发商——陕西大旺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房子将于2015年5月31日向业主交房,然而当众多业主按照约定时间收房时却发现,他们所购买的D区4号楼门窗还没有安装、外墙也没有粉刷,甚至连水电还有走完。
“当时买房时办理的按揭贷款,首付了10多万元,现在钱也交了,房贷也还了6年了,但房子却一直收不了。”赵先生说,刚开始几年他都是和妻子在外边租房住,每月光房租就得2000多元。
而业主黄女士说,最近刚装修完,就发现她家所在的楼层外墙就开始渗水,而且外墙墙皮脱落,甚至连电梯口的消防报警器都只是一个空壳,“根本达不到交房条件,竣工验收备案表也不完善。”
20日下午,记者在光辉社区D区看到,在小区西侧有一个长约百米,宽约80米、深10余米的基坑。“基坑边就是一二三栋楼,离楼只有两三米远,长期下雨肯定会对地基产生影响,这都是安全隐患。”业主唐先生说,他们也曾多次找到开发商,但对方都表示目前资金链紧张,剩余工程停工,而且何时能交房也不能确定。
上百户业主等不及收房被迫签订“免责协议”
业主陈先生说,由于今年他儿子已经三岁快上幼儿园了,无奈之下,他便主动找到开发商,看能否提前收房。
而和赵先生类似情况的还有业主李女士。李女士说,她儿子今年就要上小学,等不及的她也只好在去年找到开发商要求收房。“我们是学区房,孩子入学前学校要来家访,调查是否装修,有没有真的入住。”李女士说,然而当她找到开发商要求提前收房时,对方却要求她签订一份“免责协议”。
20日,记者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协议照片显示:交房确定书,陕西大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光辉社区D区X号楼X室房屋,现于X年交付业主。本人郑重承若,除该房屋本身质量外的其他责任问题与陕西大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当时签订协议时就只有一份,还被他们自己留下了。”李女士说,而这份协议就是要求业主放弃延期交房的违约金。20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调查中发现,光辉社区D1区共有6栋楼1100多户,目前签订“免责协议”收房的就有上百户。
而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若逾期交房,自约定交房期限届满第二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承担已交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我大概算了一下,这四年来光违约金就有五六万元。”李女士说,她也是实在等不及了,只好才签订协议收了房。
开发商
“愿意收就收,不愿意收就等”
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陕西大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女性负责人说,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他们确实存在延期交房,而且目前也还不能正式交房。
同时,该负责人说,目前延期交房他们也不愿意看到,但因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发生变化,资金无法按计划回笼造成了导致验收备案推迟。
“业主愿意收就收,不愿意收的就等。”面对业主质疑,这位负责人说,“现在违约赔偿,公司肯定也赔不起,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我们确实没有钱赔。”
随后,记者来到了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一位负责人说,光辉社区D区开发商大证还没有申请,业主的房产证肯定也无法办理。
而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汉中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2015年月1日之后的项目,开发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电梯安检合格证等资料后,按程序到房产主管部门进行新建商品房交付备案。经了解,大旺公司因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经济纠纷,尚未完善《竣工验收备案表》。
而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这个楼盘就不能交付入住,因此《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汉中市住建局
积极协调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手续
21日,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房,其交付行为应视为无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延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购房合同,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开发商讨要赔偿。”20日,汉中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将通过积极协调,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早日交付;仍不能履行的,将建议汉中市房协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按规定予以扣分,不得将其评定为诚信企业。(华商记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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