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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网友反映房买了证没办!略阳不动产登记局主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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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5 07: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6日,网民“爱你61473014”在百度略阳吧发帖反映“略阳县城恒康、信达大厦修起3年多了,房子已全部卖完,我们买房的钱也交完多年,不动产证到现在还办不出来”。
  网友在帖子中反映说:
  恒康、信达大厦修起3年多了,房子已全部卖完,我们买房的钱也交完多年,不动产证到现在还办不出来,去问不动产局,叫我们去找开发商。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叫找不动产局……推过来推过去,我们到底该找谁?难道没人管么?不动产局、市场监督局、国土资源局难道就只是坐在办公室一杯茶、一个手机耍一天么?就没有人来监管这些开发商?他们就不走出办公室去办公?年前这几个局的个别办公人员和开发商喝得脸红脖子硬,半夜从广厦酒店出来,难道不动产、房产证办不出原因在这里?求求书记县长把他们管管耶,不动产局就形同虚设,开发商不交资料,就不催不管不顾,真的应该管管他们,走出办公室,为老百姓办实事。
  针对网民反映问题,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自查,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内容如下:
  一、恒康大厦、信达大厦两家房产开发企业均已于2018年7月在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办理了首次登记,具备为购房个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两家企业负责人在登记大厅办结首次登记业务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其可以通知购房户,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二、自2018年10月起,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已实现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一厅式”办公,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一次性业务受理、一次性缴费领证。不动产登记大厅设有批量登记专门窗口,新建成商品房完成首次登记后,涉及购房户较多的,可以由房产开发企业统一收集资料,与购房户约定时间,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为个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个户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但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履行登记申请、签字确认等手续)。登记中心可提供微信预约、电话预约、延时服务,争取最短时间内办结业务,切实方便群众。
  三、本着为民服务的原则,接到网友贴吧反映后,县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再次电话通知恒康、信达两家企业负责人,建议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配合购房户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事宜。
  四、关于网友反映的“办公人员和开发商喝得脸红脖子硬半夜从广厦酒店出来”问题。经我局自查,未发现县不动产登记局、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有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行为。我们真诚欢迎网友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我局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欢迎向有关部门和局纪委进行举报。
  局纪委举报电话:4860387(来源:略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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