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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汉中某面皮店加收餐具费 工商:不公示收钱属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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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3 07: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一些餐馆日常经营,尤其是打包或者送外卖的时候,经常使用一次性餐具。最近,有顾客在汉中城区一家知名面皮店就餐时,因为收费的一次性餐具和店方发生矛盾。汉中市汉台区工商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据发帖人称,他国庆长假期间到张明富面皮汉中市东大街店吃饭,被告知使用一次性餐具收费一块钱,他觉得不合理,就在网上发帖投诉。今天中午,工商执法人员到张明富面皮店进行调查,面皮店一名负责人表示,国庆节收取一次性餐具费是客人太多的缘故。
        汉中张明富面皮东大街工作人员:“人多嘛,消毒消不过来。”
        记者:“就用这种一次性的?”
        汉中张明富面皮东大街工作人员:“嗯。”
        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任藏红杰:“如果你人少你加人手,你不能以你人手不够加收这一块钱。”
        随后,赶到现场的店老板张明富却推翻了工作人员的说法,表示从没要求顾客使用一次性餐具。
        汉中张明富面皮东大街店负责人张明富:“我们都用的是自己免费消毒的碗,经过消毒的这种餐具,我们不会说顾客不要求用一次性餐具,我们给人家用。”
        记者:“刚才你们工作人员说的是节假日期间你们碗不够用了,才用的这个碗。”
        张明富:“这种情况,他们打工的说,都是农村上来的,说话不能代表我张明富说话。”
        工商执法人员在面皮店价格公示牌下面看到了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的解释内容,有知情人表示,这种一次性餐具成本没那么高,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汉中餐饮经营户:“我们进价差不多四毛钱一个。”
        四毛钱的一次性餐具,收一块钱获利超过100%。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收费可以,但必须公开透明。
        藏红杰:“如果消费者愿意使用你的塑料碗筷,这碗筷是合理合法的来源,加一块钱是可以的,但是要明示给消费者,消费者有绝对的选择权,你如果剥夺人家选择权,不给人家选择的机会,不提供这些(免费)碗筷,直接加一块钱用这些是不允许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强制消费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工商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并要求张明富面皮店提供一次性餐具的质量和卫生合格证书,同时对餐具来源做进一步调查。(西部网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史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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