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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半价购车为诱饵,骗取45万余元后潜逃。近日,勉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批捕决定。
2016年,汉中男子李某在互联网上发现了某购物积分平台,该平台的会员在购物后能获得一定的积分,积分可以兑换现金。李某觉得该平台的积分以后可能会升值,就产生了利用买卖积分在该平台赚钱的念头,于是就在该平台注册成为会员。
随即,李某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以“汉中市某平台运营中心”汉中地区总代理的名义,推出半价购买汽车的业务,以此为诱饵吸引资金。从2016年11月起到2017年2月,李某先后骗取购车人王某6万余元、郑某15万余元;贾某、王某、邵某各8万元,共计骗取45万余元。
2017年5月后李某见事情败露,便不再接听上述购车人电话并消失不见。其中王某因是李某的第一单业务,李某在4S店为王某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提了车,但在五个月后便停止了付款。由于找不到李某,王某只能自己到4S店结清了购车余款,而其他交款人则是李某带到4S店试驾了所购车型后便再无下文。
2018年3月16日,被网上追逃近一年的李某被民警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华商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庄淑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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