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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汉中市政府发文,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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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4 21: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中市政府近日修订《汉中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汉政办函〔2017〕55号)(以下简称“《预案》”)并正式颁布实施,首次明确建立了暴雨红色预警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制度。3 L# ^8 N. @  }: G& q; U2 s
       《预案》要求暴雨Ⅰ级(红色)预警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汉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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