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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宁强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信访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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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09: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宁强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了一起信访违法案件,对赵某平(男,63岁,家住燕子砭镇青岗坪村)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 S% a( o+ M: ^' W" z) l        2013至2017年,赵某平以2012年7月7日燕子砭邮政储蓄所盗取自己500元低保金为由,多次到省进京上访,地方党委、政府、综治、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多次做化解工作,赵多次同意解决又多次反复。2017年6月22日,赵某平不听劝阻,赴北京上访被接回后,7月12日,该赵再次到北京,并到中南海非访,被北京警方训诫。接访过程中,赵某平多次以“不给钱就不回家”为由,向接访人员索要现金。
5 ]) U2 @. c' N7 M: m        鉴于赵某平已成为影响当地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且其行为已涉嫌违法,7月14日,县上召开公、检、法、司、综治、信访、燕子砭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信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从各部门抽调专人再次对赵某平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核查。
* d, w# F# t) `7 e6 f        经查:赵某平分别于2012年5月2日、5月16日、6月8日有三次各取500元的交易记录,且三次均其本人办理,不存在燕子砭邮政储蓄所盗取其现金的问题。
. A$ q7 U( V) d  B, A        调查中,赵某平又谎称:2013年10月28日,燕子砭邮政储蓄所还盗取了他2000元的退耕还林款。经核查,该事实也不存在。$ A4 J* e( M- n  R! m: w  i' W$ z
        在查明上述事实的基础上,近日宁强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扰乱机关单位秩序和寻衅滋事对赵某平分别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处罚,已执行。
% s3 z1 T" o6 w8 u* y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依法信访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但极少数人思想偏执、动机不良,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企图突破政策和法律底线,抱着挑战公众容忍度和打“持久战”的心态缠访闹访。这种不理智的做法,不仅不利于解决事情、维护自身权益,还涉嫌违法犯罪。(来源:陕西法制网)7 W6 t9 _& C6 q1 B0 Y0 m. t)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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