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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中纪委再谈基层反腐,有些村干部贪婪到了什么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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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7 18: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干部贪污,涉案金额会多大?不言而喻,“苍蝇”式腐败对基层政治生态和百姓权益的侵害十分严重。今天(7月27日),中央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一篇文章,题为《贪得无厌,连20元都不放过》,再次对基层的“苍蝇式腐败”严厉批评。
        文章中点评批评了一名叫莫林江的村干部。他是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和沿陂村党支部原书记。
        2011年至2015年,莫林江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农村改厕补助资金等共计20960元。2016年3月,连南县纪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莫林江存在索贿问题。
        2016年6月,连南县纪委对莫林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2017年3月13日,莫林江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什么中纪委机关报要聚焦一个职位不高的村干部的贪腐问题?
        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是反腐攻坚战中的难题,也是必须要克服的问题。用中纪委机关报的话说,此案的关键在于,虽然莫林江职务小,但在东和沿陂村却是个领头的“官”,负责本村的扶贫、惠民资金申报工作。不少群众要申报项目、资金补助,都得找他帮忙。
        从这篇文章曝光的问题看,莫林江滥权贪腐,到了令人惊愕的地步,甚至连贫困户的“保命钱”都不放过。
        比如,他贪占的最小一笔是2012年重残户王某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0元,最大一笔是2015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这些被侵占的45户137名群众中,大部分都是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员、孤儿等政府给予补助的对象。
        莫林江连别人20块钱保险费都要贪,令人啼笑皆非。相比之下,有些基层官员“小官大贪”的数目更令人震惊。
         比如,西安市某社区的居委会原主任于凡,利用社区拆迁改造项目为自己牟利,单笔受贿就达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元。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原会计陈万寿,曾挪用资金1.9亿元。
         官职小但“权力”不小,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就容易滋生基层干部的贪婪念头。莫林江被查后悔不已,他称:“对照自己所犯的错误,总认为以前有很多类似的情况,不会有问题;总认为,自己上下关系很熟悉,没人会在这些事情上较真;总认为这么多事,不可能就查到自己头上吧。”
        狠抓扶贫资金领域的廉洁问题,已是纪检系统从上到下重视的问题。今年7月3日,王岐山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
        王岐山还提出:“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汉中第一网发现,中纪委近期特别注重处理基层腐败和扶贫领域腐败的问题,近年来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度,可谓有增无减。
         2015年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随后又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
        “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明确表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6月1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反馈“机动式”巡视情况。在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
        “扶贫资金使用不够精准,资金拨付不及时,闲置问题突出,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多发。”
        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不容小视。在反腐的“打虎拍蝇”中,扶贫中的腐败往往发生在基层,尤其在贫困县,这种现象更加明显,这是被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苍蝇”腐败。
        侵占扶贫资金、吃拿卡要、挪用公款、中饱私囊、挥霍浪费、优厚亲属等都是基层腐败的症状。(内容来源:人民网、新华网、中纪委网站、中青在线、检察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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