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全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
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工作,深入治理城市顽疾,拓宽城市公共空间,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按照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交警支队研究决定: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专项工作大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乱窜乱行违法行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加装遮阳伞、雨棚、闯灯越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横穿道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随意鸣笛违法行为;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游览车违规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随意鸣笛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对以上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相应条款进行顶格处罚。
请已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市民于7月1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且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强制拆除没收,并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参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创良好的出行环境。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6月30日
汉中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行为将被查处
图片来自网络
由于高温酷暑、阴雨天气,加装遮阳伞可以为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的市民提供防晒遮雨等便利,但另一方面也威胁着骑车人和行人的安全。
7月1日起汉中将进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车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行为。请已加装遮阳伞的市民于7月1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强制拆除没收,并依法处罚。
汉中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行为将被查处
交警提醒:
私加遮阳伞的行为改变了摩托车、电动车原有的结构,它遮挡了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时后视镜看不清车后的情况,车辆交会时容易割到人的头部,还易发生倾斜侧翻、遮挡驾驶员视线等交通安全隐患,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因贪一时的凉爽和便利,而漠视交通出行的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参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创良好的出行环境。(来源:汉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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