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涉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公告 生效裁判的执行,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凡在党政群机关、企事单位工作人员是案件被执行人的,限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我院自觉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将依法采取公开曝光、录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同时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 a. b' ~1 M: S+ l: j
二0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来源: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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