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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目前,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已按规定停止向企业及个人收取相关房屋转让手续费,此次涉及取消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包括:“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和“存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汉中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
据了解,在取消收费前,汉中市中心城区内由开发企业缴纳的“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为住宅1.6元/平方米,非住宅2.8元/平方米;涉及个人缴纳的“存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为住宅3.2元/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减半收取为1.6元/平方米),非住宅5.6元/平方米。
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将对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为开发企业减轻了负担;二是购房人在办理存量房屋转让(包括买卖二手房、继承赠与房屋等)时,不必再缴纳转让手续费,平均可节省300元左右的开支。(华商报 记者周金柱 通讯员 杨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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