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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汉中开展为期两月的集中整治交通秩序行动,尤其对繁忙路段和拥堵路段将严罚重管。截至3月7日,交警对9条严管大街进行整治,共有2000辆机动车被处罚。
记者从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对中心城区繁忙拥堵路段以及在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专用泊位区域内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车的行为正式开始处罚。
汉中实施最严"禁停令" 9条严管路7天2千车被罚
违停处罚路段包括兴汉路、北团结街、北大街、东大街、中山街、天汉大道、友爱北路、民主街、劳动西路国贸十字至西一环路口等中心城区重点路段,以及中心城区内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专用泊位区域。此外,将强化对拥堵治理重点路段的巡逻力度(桥北广场、天汉大道、太白路、莲湖路、西环路、前进路、中学巷等)。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对现场录证、抓拍的违停车辆,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以200元罚款,并记扣驾驶人3分。目前,辖区交警部门已对上述路段、区域的禁停标志、标示线进行了完善,禁停标志还附有违停处罚相关的文字说明。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即使是在施划了泊位的路段,驾驶人员也应按照泊位标线停放车辆,泊位以外停放机动车辆,也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
“即使人在车上,如果违停,也是要处罚的。”8日,交警支队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在执法中他们发现,有很多司机随意将车停在路边,并未进入停车位,虽然人在车上但也阻碍了交通,并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1日开始对汉中9条严管路段实施“处罚扣分”模式后,交警部门一周时间内共纠正并处罚2000辆违停车辆。
“通过几天的执法,效果很明显,很多司机都不随意停车了。”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开车外出时,尽量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位内,避免影响交通并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焦点三问
疑问一:禁停路段能否“即停即走”?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上述禁停路段均设置有禁停标志、标线,因此“即停即走”等临时停车也属违停行为。交警部门将对禁停路段严格管理,在禁停路段违反规定停放的,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行处罚,罚200元记3分。
疑问二:禁停路段划有停车泊位的区域,停车该注意啥?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占道停车只有在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车头朝行驶方向,才能在路面停放。停车泊位应该由交警部门施划,须配备有停车场指示标志。同时,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进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故意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也就是说,在路面停车,应该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停车泊位、停车场指示标志及顺向停放,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停放时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线也属违规行为。
疑问三:禁停路段出租车、公交车咋上下乘客?
该负责人说,在设有出租汽车停靠点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在停靠点靠右侧路边按顺序停车上下乘客,但不得等待乘客。同时,公共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在停靠站一侧按顺序依次单排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不得在停靠站内等待乘客。(华商报 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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