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地税稽查局在对汉中某冶炼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陕西一家工贸有限公司为该企业提供的工程建设发票为假发票。随后南郑地税局稽查局立即立案查处了这起假发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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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企业接纳开具的假发票 甲乙双方均受罚
& ?" `# G# u* u7 F 通过检查调查发现,该工贸有限公司2014年9月29日为这家冶炼企业提供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发票代码:261001200551,发票号码:02517911)开票项目主要是护坡挡土墙砌筑工程,开票金额92.61万元,发票注明税款金额4.056万元。经调查上述发票系伪造的假发票,为该公司雇佣员工刘某具体办理。作为受票单位的该冶炼企业也因自身没有及时发现假发票受到1万元罚款。目前全部的渉案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共计5.68万余元已依法追征入库。 通过该案件的查处,有效地警示和威慑了一些财务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接受发票的单位,怀有侥幸心理,不仔细严格审核报销票据的真伪,也会受到深刻的教训和损失。(来自: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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