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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镇巴女子涉嫌诈骗同居男友34万元 被判刑七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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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16: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家住镇巴县泾洋镇梨子园村的王某,涉嫌犯有诈骗罪。经镇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镇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p3 _5 R! ^8 x$ u  ?% Y

镇巴女子涉嫌诈骗同居男友34万元

镇巴女子涉嫌诈骗同居男友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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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家住镇巴县泾洋镇梨子园村的王某在河南省灵宝市认识了岳某,后来开始同居。在同居期间,王某得知岳某家中很有钱。王某就编造自己的哥哥在陕西省潼关县有一口金矿矿口,自己可投资赚钱的谎言。让岳某投资赚钱,岳某信以为真就在2015年8月至9月,以银行账户打款及给现金的方式,先后给王某人民币34万。2015年9月下旬,王某得知岳某要带其姐姐前往镇巴与自己见面,很怕事情败露。就与岳某中断联系并逃往外地。+ t3 L! Y  C4 O- F" l5 B/ e2 K7 l
      2016年3月12日,王某被汉中市略阳县公安民警抓获。王某诈骗的账款全部挥霍。故镇巴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陕西记者 秦峰 通讯员 黄海晏 孟宏俊 实习生 王姗)* J8 h! D& i! r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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