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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监察部对国家统计局核查移交的5起统计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做了通报。虽然2010年开始《统计法》已在我国正式施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地方GDP弄虚作假的违法案例仍时有发生,极大地损害了统计公信力。为何统计数据造假屡禁不止?是造假太容易,还是打假不给力?
揭秘地方GDP是怎么造假的
1、统计为何不一样?
地区GDP不是想怎么报就怎么报,这要符合国家统计局的规范和审核:一方面,各地区均要按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GDP核算制度方法和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另一方面,地区GDP核算所用基础数据需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所需的比重、系数均被限定。
可既然用的是一套方法,又经过了严密审核,怎么国家GDP就不等于地区GDP之和呢?2015年,全国GDP67.7万亿,而31个省(区、市)之和达到了72.3万亿,相差4.6万亿,几乎相当于京沪GDP之和。
其中可能的原因是:地区计算GDP的基础资料和全国并不完全相同。
国家一级GDP核算,使用的是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以及其他中央政府部门数据;而地区GDP核算,除了与国家共用数据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源自地区统计资料。
虽然可能存在一家企业被多个地区重复统计的问题,但并不是说地区统计数据就一定“虚”,有些数据,地区资料的来源状况就是好于全国。例如,我国服务业统计基础比较薄弱,但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服务业发展较早、较快,其掌握的服务业基础资料更加详细和全面。
当然,这并不排除个别地区存在造假行为。
2、地区数据怎么造假?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在打假上没有少下功夫。
一是引入了评估机制,将统计数据与货运量、用电量、税收等相关性较强的外部数据进行比对;
二是收紧了汇总权限,如居民收支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汇总生成分省数据;
三是提升对源头数据的把控,实现企业联网直报(简单地说,就是利用网络直接从调查对象采集数据),企业填报后地方无法修改。
那么,地方到底是怎样造假的呢?
从通报的五起问题来看,均是基层造假。随着中间造假通路被堵死,目前地方数据造假,主要采取在联网直报端虚假填报的做法,代填企业统计报表或者授意企业填报指定数据。
比如通报中显示,“2014年至2015年5月,卢龙县虚报联网直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4亿元,虚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9.3亿元。”这种原始数据造假,如果不进行实地核查又无人举报,很难被上级统计部门发现。
此外,由于一些行业增加值核算中需要用到部门数据,某些部门统计人员也常常反映“压力山大”。而国家统计局,对于部门数据是毫无控制力的。
所以说:造假不易,打假更难。
3、地方造假动力何在?
造假越来越难,地方为什么还要费尽心力地去对数据动手脚?
第一,考核机制决定了造假需求。为了使跟政绩考核的硬指标或者与地方利益有关的指标看上去更美好,地方官员不惜铤而走险,在统计数据上做手脚。各级政府都有来自上级的考核指标,完不成任务,受批评是小事,牵扯到政绩是大事,因此,为了拥有瞩目的政绩,有时候不得不通过数据造假来达成。因此,GDP掺水的情况才有了生存的理由。
第二,造假成本不高。在实际中,《统计法》威慑力不足、执法力度偏弱,指引作用和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统计法》2010年才开始施行,与我国其他部门法律相比较新、公众认知度低;另一方面,统计部门没有专门执法队伍,又受到多方利益关系掣肘,强制执行困难重重,统计法常常被戏称为“豆腐法”。正是因为统计法的约束效力不强,惩罚力度较轻,进一步助长了统计数据造假之风。
4、如何杜绝地方造假?
对于统计部门而言,统计造假最大的危害是破坏了数据之间固有的平衡关系,而且随着时间演进偏误会不断累积,正所谓“一年不平,年年不平”。
而从更深远的意义来看,虚假的统计数据,会影响对于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国家宏观政策的权衡考量和制定,从而进一步影响经济。
统计造假影响深远,要防止造假,技术手段是辅助,重要的还是要依靠制度建设。
从国家层面看,只要有考核机制的存在,造假就难以完全避免。而从更本质的内容来看,这一点涉及到统计独立性的问题。在制度层面,将官员的考核同数据统计工作进行隔离,将有效解绑数据-政绩二者之间的互生关系。
从法律层面看,要加强监管和惩罚。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造假的问题,要加大惩处力度,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因此必须要树立权威,科学制定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严格督导国家统计政策和指令的执行,努力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升统计部门整体声誉。(文︱瞭望智库特约宏观经济观察员桑言、瞭望智库研究员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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