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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宁强县犬伤患者医疗费70%由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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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08: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强县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实行专病专策,10月28日出台新政:本县被犬咬伤患者诊治费用由政府负担。初步估算,一年将为犬伤患者节省30余万元,这在全省还是首例。


该县卫生计生局和县合疗办联合决定,凡被无主犬咬伤患者处置费及疫苗接种费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按每人次犬伤疫苗、处置费用300元定额,定额内按实际产生费用的70℅比例报销费用,补偿最高限额每人次210元。同时定点21家具有犬伤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补偿条件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按比例只出个人承担部分,新农合补偿资金由诊治单位垫付,并按月登记、造册连同相关材料报县合疗办审核报销。


据该县卫计局负责人介绍,宁强每年的犬伤患者在1500例左右,且绝大多数都发生在农村。由于老百姓对犬伤重视不够,加之医疗条件不足,疫苗、处置费用高,很多人被犬咬伤后都没有采取治疗措施,狂犬病的感染率较高。出台犬伤诊治、疫苗费用由新农合门诊补偿办法后,群众不再担心被犬咬伤后的治疗费用,将主动积极治疗,避免感染上狂犬病。(陕西日报  记者 宋志明 通讯员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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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11-3 11: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现在这个费用也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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