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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如图,因与对面公交会车,从左车道飚出来一辆摩托车,看到我车刹不住了,一个滑倒在我车左下方,使摩托车受损,后报了警,属于无牌,无证的高三学生,男孩带医院做了检查,只是软组织挫伤;我当天问了相关人士,我的责任是多大,他说没有责任。
城固:交通法是摆设吗
可到了案警察那里,事就来了;我让他们给我下事故认定,他们不下,使对方嚣张跋扈,带一帮婆姨和老头,在路上堵截,公司闹事,致使我方赔偿他方损失,高达16800元。致使我现在很困惑,一个守法公民证照齐全,为何屡屡背黑锅,挑钱,挨打;人民警察不能为守法公民办事,为何要助纣为不法人士。中国的交通法是摆设吗?(小猫不钓鱼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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