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郑县濂水河高台镇右岸水毁工程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中市水利局关于南郑县濂水河高台镇右岸水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汉水发[2015]123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南郑县红寺坝水库灌溉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对一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其主要建设内容为: 南郑县濂水河高台镇右岸水毁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濂水河水毁段进行修复,修复长度361m,其中左、右岸河堤护基处理61m,(左岸护基46m,右岸河堤基础修复15m);拦河坝左岸上游水毁修复长度300m。概算总投资88.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郑县红寺坝水库灌溉管理局工程科(南郑县新集镇)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投标时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价和复印件,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8日上午8:30时,地点待定。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6月23日9:00时在汉中市南郑县红寺坝水库灌溉管理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在2015年6月23日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政府信息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郑县红寺坝水库灌溉管理局 联系人:吴建福 电话:18991605228 2015年6月2日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