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采纳了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杀人一案的请求强制医疗申请,作出准许对李某强制医疗决定书。此案属汉台执行新刑诉法实施后的首例个案。
李某,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2014年6月6日,李某对家人称外出干活,并拿了一把锄头出门,却走到邻居张某某家,在与张语言纠缠中,用手中锄头砸向张头及左脸颊,后李某不顾其父上前阻止,又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欲继续行凶被其父强行夺下并拉回家中,张某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涉案精神病人李某,幻觉、妄想较严重,否认自己有病,对轻微刺激后反应剧烈,容易引发不确定危害行为,对他人人身安全带来隐患,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在查明事实、证据及综合其身体精神等因素后,检察机关申请对其强制医疗。(来源:陕西日报 王凌 记者 韩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