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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交警大队,作为一个执法机构,本应为人民服务,方便群众出行,规范交通行为,维持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电子眼设置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不是为了抓收入。电子眼设置的位置,有没有必要向全社会公布。而不是等驾车人在不知不觉中被拍照,然后去叫罚款。更不能故意设置不合理,不符合当前道路实际情况的电子眼,让广大车主不经意间违章。违章之后也不即使通知车主,导致广大车主无法提出行政复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要公开电子眼的位置并要求电子眼拍摄的违法记录25日内须提供查询。
勉县交警队流动拍照车经常执法犯法,随意停放,衣衫不整。公车私用,在和平路经常超速行驶,还违规使用警灯警笛。协警就没有执法权还经常乱开罚单,开这警车去送人去驾校考试。你们也敬业天天晚上7.8点还在路上拍照?事故处理不按原则办理,那方闹的凶给那方说话,调解事故不站在公平、公正、合理的角度上。
勉县交警大队
勉县和平路石化大厦红绿灯是进出城的主要路口,和平路道路狭窄就不应该设置双黄线,在看实际情况,有右转摩托车、行人、车辆以及自东向西直行车辆。道路标志、标识还要藏在树后面,要么一面有一面没有。是你们工作上的失误,导致我们经济财产受到损失。更有宝贵的生命在此付出。
如图所示,主干道这么窄,画双实线,又是路口,车流量有大,这里长期还有出租车,三叉机停放。我右转我TMD去撞人?和直行车辆撞?(干丿你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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