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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陕西省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公布 至少上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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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6: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3日,省人社厅发布陕西省2014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2014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19%;增长下线为6%。

        去年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

        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446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比上年增长10.2%;2013年全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6454元,比上年增长16.3%。

        根据我省2014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经测算,确定2014年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19%,增长下线为6%,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生产经营困难、亏损的企业可与职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至上线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不得突破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

       非公企业要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城镇集体企业,要建立企业高管人员薪酬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保证企业工资增长方案向一线职工倾斜,并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作为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企业高管人员薪酬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应参照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如有企业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有关部门将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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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15 10: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是以往的空调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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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17 07: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好多年了,还不见涨,这次官方发话了,再不涨,我就要骂人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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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18 07: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0省份公布2014年工资指导线 多地涨幅下调

        北京近日公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7日,今年全国已有10个省(区、市)发布了2014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相比,多地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出现了下调。

      10省份公布2014年工资指导线

      北京市人社局近日发布了该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12%,最高水平(即上线或预警线)为16%,最低水平(即下线)为4.5%。

       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7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湖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新疆、四川、辽宁等共10个省(区、市)发布了2014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这14个地区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湖北的基准线最低,为10%。

      多地工资指导线涨幅较去年下调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3年相比,北京、山东、山西、新疆等地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出现了下调。

       其中,北京今年的基准线与去年持平,但上线和下线均比去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山东今年基准线为12%,比去年的15%下降了3个百分点;山西今年基准线为13%,比去年的15%下调了2个百分点;新疆今年基准线为15%,上线为18%,下线为5%,比去年各降低了1个百分点。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副所长张车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下调,与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压缩有很大关系,这意味着今年企业整体工资增长态势可能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专家建议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工资指导线公布后,有网友感叹:工资指导线只是“看上去很美”,自己的工资并没有按照这个幅度上涨。

       为了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际作用,一些地方出台了部分倒逼性措施。其中,陕西省人社厅规定,对当年未按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不得兑现绩效年薪。湖北人社厅则规定,企业管理层以下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资亦不能增长;企业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同比例扣减企业负责人收入。

       “由于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指导性建议,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所以它并不能代表工资的实际增长状况。”张车伟表示,工资应该更多地由市场决定,工资真正涨多少应该由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协商,关键是要形成和完善劳资之间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

       专家还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而长远来看,则要深化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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