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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赔款是我女儿用命换来的,你要是再娶老婆把钱花了,我那两外孙女咋办?”已经71岁的张敬华因女儿张红如交通事故致死赔款的53万元分配问题,和自己的女婿王勇一直难以达成一致,双方矛盾越演越烈,老人家一提起这件事总是情绪激动。
3月的一天一大早,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带领工作组,专门来到洋县磨子桥镇司法所调解这起久拖未决的疑难纠纷案。他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决定采取“背靠背疏导式”对他们对症下药,因人施策。
事件源于今年2月9日,洋县某绿化服务队工作人员张红如等5人在高速公路绿化带内植树时,张红如等2人被一辆冲进绿化带施工现场的过往车辆撞上,当场死亡。在镇司法所主持调解下,最终,洋县某绿化服务队一次性赔偿死者53万元。
“我9岁的小外孙女才上三年级,应分割20万元。19岁的大外孙女应分割1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应由我保管。”调解现场,张敬华老人率先发言。
“存单由你保管我决不同意。”话音刚落,王勇立即反驳道。
因存单保管问题,双方分歧严重,各不相让,情绪难以控制,声音越来越大,调解眼看进入僵局。
“你提出的大外孙女分割赔款存单由你保管欠妥当,但从保障两个外孙女今后的生活考虑,值得肯定。作为长辈,咱们姿态要高一点。”“王勇在赔款分割上做得很好,也通情达理,但对岳父要尊重。”乌永陶对张敬华老人和女婿王勇分别肯定,并指出了各自的不对之处。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经由法律角度、人情事理等方面的反复说理安抚,当事人渐渐平静下来,终于把怨气消了下去,找到了共同点。
“你大外孙女年满19岁,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她名义存款并保管既合法也合女婿的意见。”同去的工作组成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汉钟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明仁补充说。
“我明白了,就由大外孙女保管吧。”张敬华老人表态同意调解意见。“以后和老丈人还是一家人,我一定把两个女儿教导成人,请老丈人放心。”女婿当即向岳父做出承诺,张敬华老人此时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经过一阵耐心的入法、入理、入情的沟通和开导,双方逐渐达成了谅解,纠纷当场化解,调解室内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开展“走基层、察民情、转作风”调查研究活动的要求,省司法厅以“当一次人民调解员、做一次司法所长、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化解一件疑难矛盾纠纷、指导一次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参与一次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开展一次安置帮教调研”七个一活动为抓手,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中组织开展了“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先后抽调机关党员干部和54名律师,组成10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分两批深入全省11个地市(区),下农村进社区,入村舍到田间,俯下身子调解纠纷,放下架子问计于民。共走访司法所2618个、调委会62970个、民主法治村2573个,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一些积压的矛盾纠纷复杂的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帮助基层解决了不少司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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