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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我虚荣心太强,又好面子,平时大手大脚惯了,觉得用信用卡套现花起来又方便又快捷,可真没想到一时的贪图享受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啊。”近日,在汉台区法院审判庭上,利用两张信用卡套现金额达到42万余元,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案,年仅26岁的王丽痛哭流涕,年轻的脸庞上写满了深深的自责与悔恨,而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 S) F1 o6 O
1 L/ d3 a4 ?" U. j3 e& x 2009年,王丽应聘到汉中某保险公司工作,在和同事的一次闲聊中,她听说可以在网上银行申领信用卡,手续简单,且不用做资信调查,在顺利领取了信用卡之后,王丽刷卡消费,开始时她还按时还款,后来入不敷出的王丽不仅不还款,还开始用这张信用卡套现,在商业街租下店面经营服装生意。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为维持经营,王丽再次到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很快她从第二张卡上套现,一部分归还第一张信用卡欠款,一部分维持店铺经营,还有一部分则用于交朋结友支付大笔日常花销。随着时间推移,王丽欠债的雪球越滚越大,她陆续收到建行工作人员的催收短信、电话等,可爱慕虚荣的她一方面表示想办法按期还款,一方面仍继续参加聚会、购买高档衣物等,最终两张信用卡套现金额达到42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向公安局报了案。2013年8月6日,正在和朋友聚会的王丽接到公安局的传讯电话。7 K+ W* X7 H; h
汉中26岁少妇的贪欲让她走上犯罪路
' R' [8 }: D! b, L 王丽的丈夫终于得知妻子的行为,老实的他原以为妻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是生意赚钱了,却没想到是套取高额信用卡而来,接受不了这一现实的他最终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Q0 B+ ^9 n8 v' W. L- c* u
6 L4 {- Y7 H1 K* P) X1 c t 法官说法:《刑法》第196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恶意透支正是其中的一种情形。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它与善意透支有本质的区别,虽然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汉中第一网提醒广大市民,在享受信用卡方便快捷的同时,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切莫因一时的贪念而触犯刑律。 (姜晓玲 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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