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商洛市、汉中市同时召开例行督察动员会,启动两市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 T6 g1 v; Z4 {2 `- l; } 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督察区域内某个地区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其检查内容涉及土地审批、供应、利用、登记发证、抵押融资、补充耕地等多个方面,同时对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涉地部门涉地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延伸督察。例行督察形成了强大的督察威慑力,促进了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土地管理体制完善和土地管理队伍健全,推动了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 w. N% _/ F* X2 i
- Y% v) o& g/ n" H1 h) L2 P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督察通知书》西通(2014)2号,商洛、汉中两市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依据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按照例行督察年度计划安排进行。驻地时间自4月8日至30日,督察内容包括2013年度耕地资源保护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土地审批供应情况、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土地抵押融资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据西安督察局副局长吴昌洋介绍,商洛、汉中两市是西安督察局在西北地区开展例行督察工作以来,陕西省内唯一没有开展过例行督察的城市。此前,西安督察局已先后完成对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榆林、铜川、渭南、安康、延安等8个城市的土地例行督察,汉中市、商洛市例行督察工作的启动,标志着西安督察局在陕西省境内实现了例行督察工作全覆盖。
* f4 {2 V6 n# Y- Q0 p+ B4 X3 a 据悉,西安督察局今年除陕西外,还在甘肃平凉市、新疆伊犁州、新疆建设兵团五家渠市开展例行督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