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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单独两孩”政策今年3月1日正式执行。符合条件的本省户籍单独家庭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查批准后发放再生育证。
2月25日,陕西省政府秘书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戴征社在2014年陕西省卫生计生工作报告中指出: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批准,省政府决定近期将在全省不分地区、不限年龄、不设间隔,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孩政策。
这是继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广西、上海之后,第八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市。
目前,陕西有单独夫妇43.3万对,已生育一个孩子的有11.4万对,处在20-40岁之间的10.6万对,未来10年内平均每年将新增约5万对单独夫妇;预计政策调整后一个时期,全省平均每年多出生人口为4万左右。
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宝琴说:“执行单独二孩政策后的陕西省人口出生率仍处在低生育水平,不会对公共服务造成过大压力,都在可控范围内。”
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2.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一方户籍在本省、另一方因婚姻迁移异地常住在本省。
申请领取再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审批程序:本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15个工作日内受理核实,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
据悉,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依法作出的党政纪处分和行政行为仍然有效,政策实施前的违法行为仍然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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