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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 镇巴严禁党员干部 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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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09: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全县部分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酒席的歪风有所抬头,人民群众意见很大。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让镇巴的“礼节风”回归理性,党 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有关党政纪条规,出台《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酒席。* b& @, |! k7 g7 W# t4 {) Z% P
  一是党员干部要以倡导文明新风为己任,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坚持文明、节俭、从简的原则,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 h* A! F1 f7 O  二是在全县范围内任何党员干部有婚丧喜庆事宜均不得大操大办。不准超范围发请帖、请柬、短信、电话进行邀请等;不准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送的礼品、礼金;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不准采取变相方式大操大办;不准使用公车迎送嫁娶。- I0 x  j7 \2 ~: _1 ?& s
  三是《规定》中的党员、干部是指: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党员、干部、职工;各镇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干部。- U0 q( `. D- a3 \
  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同样适用于离退休干部和临聘干部。
3 a, q/ w' T9 c4 C. S) P- X3 k  四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崇尚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移风易俗。党员干部办理涉及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婚丧嫁娶事宜按程序通过审批可以宴请,但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乔迁新居、开工开业、子女上学、过寿参军以及其他事宜一般不得宴请。若宴请,经报告批准仅限于亲属参加。
# }: q( ^% @) }+ ~7 W6 P# {  五是党员干部需操办酒席一律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喜事申报须提前5天;丧事即时申报,特殊情况事后3日内报告。同一事宜操办,只允许以一人名义履行申报手续,其他人不得同时申报。
" R/ @! \% d# [* y' ^  申报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告,丧事情况特殊也可口头报告。副科及其以上党员干部先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向县纪委申报;副 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向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纪委(纪检组)或分管领导申报。村干部向镇纪委申报,农村普通党员干部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也要按干 部管理权限分别向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申报。受理申报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审批。申报时,本人须填写申报表,领导干部的申报材料一律存入个人廉政 档案。
; A/ l' Q& C4 R+ L3 D" I% k; z! W  申报获准后,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报事由、宴请规模、时间、地点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0 n( L5 K8 q# n' `/ O4 O
  六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按照规定申报和瞒报、擅自扩大宴请范围、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6 m/ v- J  z7 G# Z- P5 t  七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执行规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对涉及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要采取提前打招呼、警示提醒谈话等防范措施,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K( ]- u" C) q+ k7 B
  八是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监督和考核。要把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推荐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A3 O3 Y6 N+ @* q% T- e
  九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要严格按照有关党政纪条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放松管理、 包庇迁就、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辖区内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人民 群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S3 m5 O' g  ^7 E
  十是鼓励广大群众对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X4 K- R- ~' r' f2 s
                 (来源:镇巴县政府办 作者:涂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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