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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殖交流] 宁强县追回八尾野生娃娃鱼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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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14: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2日,陕西汉中市宁强县水利、公安、环保、二郎坝镇政府等部门将依法追回的八尾国家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野生大鲵,放入该县二郎坝天生桥水库,让它们回归自然大家庭。

宁强县追回八尾野生娃娃鱼放归大自然

宁强县追回八尾野生娃娃鱼放归大自然

  通讯员 黎德华 记者 徐秦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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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7 14:52: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野生娃娃鱼是在哪抓的?我也要去抓。

点评

组队,我们一块去!  发表于 2013-8-2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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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7 15: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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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7 16:3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去山里同学家玩,山区的水潭就有娃娃鱼,不过很难抓到
发表于 2013-8-27 19: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养娃娃鱼的很多,这野生的估计很值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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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8-27 23: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它回归大自然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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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3-9-2 12: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生大鲵“回家”记
       看到国家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鲵“辉辉”、“佳佳”欢快地在二郎坝天生桥水库嬉戏,它们的养护人杨正军欣慰地笑了。8月22日,宁强县水利、公安、环保、二郎坝镇政府等部门将依法追回的8尾野生大鲵放流,让它们重新回归自然大家庭。

       2011年7月20日,该县水利局接到嘉陵江支流新场河有人非法捕捞野生大鲵的举报后,迅速派出渔政执法人员会同燕子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查处,对参与非法捕捞的当事人进行了巡问、调查、取证,依法对非法捕捞的11尾野生大鲵进行没收,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对违法行为人沈某、马某、雷某进行逮捕。

       由于大鲵是办案的关键证物、并且部分大鲵在捕捞过程中受伤等原因,无法立即放生。经县水利局研究决定,将没收的大鲵暂时寄养在汉源镇赵家河村杨正军家仿生态驯养繁殖场进行康复观察。精通大鲵养殖的杨正军对11尾大鲵悉心喂养,备加呵护,并为体形最大的两尾大鲵取名为“辉辉”和“佳佳”,无奈有3尾幼鲵因体质过弱生病死亡,其余8尾大鲵生长状况良好。

       经过近两年的悉心照顾,八尾大鲵已符合放生条件。8月22日,载着大鲵的轮船行驶在碧波荡漾的天生桥水库上,船内杨正军深情地望着盆中的大鲵,抚摸着它们的躯体,为它们做了最后一次身体检查,随着渔政执法人员吆喝:“到了、到了,就在这里。”一行人争先恐后地参观大鲵们的“新家”。杨正军在与大鲵们照完“合影”后,执法人员缓缓地将大鲵放入水中,目送它们欢腾跳跃向“家”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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