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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监察组:“守土尽责,纪律保证,疫情防控,挺纪在前”

2020-2-4 09: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 评论: 0|原作者: 翟立强 郑黎波|来自: 陕西法制网

摘要:   城固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城固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发挥“探头”作用,提高站位,强化监督,主动作为,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认真督促 ...
  城固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城固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发挥“探头”作用,提高站位,强化监督,主动作为,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认真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应急防控及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自1月29日以来,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地毯式”监督检查,对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县公安局机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地以及辖区基层19个派出所,五个交警中队,六个中心法庭,一个驻所检察室及二个公安疫情防控检查点和法院机关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合计40个单位在落实县上疫情防控部署上是否到位进行督导,并结合政法机关实际,重点从以下16个方面检查。
城固监察组:“守土尽责,纪律保证,疫情防控,挺纪在前”
  1、是否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职负责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部门和领导及工作人员;
  2、是否做出干警个人疫情防控纪律承诺;
  3、是否落实防控期机关24小时值班和基层科所队、中心法庭24小时战备值班备勤;
  4、是否落实防控期对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防护措施,人员体温检测、检查登记记录、环境清洁消杀工作;
  5、是否在接收社会群众捐赠的防护物资的登记发放方面公开透明;
  6、是否建立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记录;
  7、是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控指挥部,并严格按要求采取处置措施;
  8、是否从各自执法领域做到了联防联控、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安全管理、物资使用、协作配合的日报告、零报告等请示报告制度;
  9、是否对湖北籍来汉暂住旅客和返乡群众排查工作做到一个不漏;
  10、防控期间一线受案、接访、出警、提讯、执行、外调、中心法庭部门是否有工作应急突发预案;
  11、是否有便民服务措施,同时向社会公布;
  12、是否落实领导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杜绝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现象;
  13、是否对县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第一时间批办落实;
  14、二个公安检查点上是否对湖北、西乡等重点地区的车辆、户籍人员登记、劝返,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严禁未查明车辆入城;
  15、是否全面开展走访排查,精准核实重点车辆、人员,并建立重点管控档案;
  16、是否建立被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台账及检测点环境清洁消杀制度。
  督导检查按照不定时现场检查,抽点暗访,电话抽查,夜间抽查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如实记载确认,对各综合监督单位系统内“防、控、治、报”措施落实不及时,不精准,不到位,值班执勤无故脱岗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临阵退缩的人和事在综合监督单位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连续多日检查共发现问题22个,现场提出整改和反馈建议22个,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并对基层一线卡口上民警反应的防护物资短缺的问题向主体单位党委党组和装备部门做了通报,要求尽快倾斜落实防护措施,保护干警自身执法和身体健康安全。
  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持续监督检查,加大抽查,暗访频率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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