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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恶势力城固这10人涉恶被判刑

2018-8-15 17: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5| 评论: 0|原作者: 王志全 刘洋|来自: 陕西法制网

摘要: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8月13日,城固法院对被告人师某等10人非法拘禁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8年1月底至2月初,被告人师某、余某、聂某、赵某及姜某(外逃)、曹某( ...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8月13日,城固法院对被告人师某等10人非法拘禁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打击恶势力城固这10人涉恶被判刑
        2018年1月底至2月初,被告人师某、余某、聂某、赵某及姜某(外逃)、曹某(外逃)等人,在城固县城农家乐、酒店等处,以扑克牌“斗牛”的方式聚众赌博,其中被告人师某为其提供资金帮助,被告人余某、聂某、赵某等人为其放哨、要债。期间,被害人李某、田某经过被告人师某同意,向被告人聂某借高利贷参与赌博。        2018年2月4日,被告人师某为了向李某、田某索要因赌博放出的高利贷,指使被告人聂某、余某等人先后将李某、田某控制在城固县城内某酒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手段,逼迫其偿还债务。后李某、田某被公安机关解救,被告人师某、余某、李某、王某、刘某、牟某、李某等人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师某等10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42小时,并有殴打情节,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在这10人中有6人有“前科劣迹”,多次纠集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特别是被告人师某在赌场中非法放贷,另外多名被告人为其放哨、要债,强迫受害人还款并非法拘禁,属恶势力犯罪。
         最后,综合10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师某等10人两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陕西法制网   作者:王志全 刘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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