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汉中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十条会议措施,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并将每月的第二周设为“无会周”。 据了解,十条措施在会议数量、时间、规模上均提出了具体要求,除党章规定的会议、中省明确要求及市上决定召开的会议外,其他全市性会议均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也不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通知,特殊情况确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市级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业务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除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和需要审议重要事项、讨论重要文件的会议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不超过1天,市级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不超过半天,特殊情况不超过1天。 同时,把每月的第二周设为“无会周”,全年“无会周”总量不少于10个。(记者张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