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 《通知》指出,要继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前段摸底排查、集中整顿的基础上,巩固扩大整顿成果。派出专门工作力量,跟踪帮扶、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虽已整顿但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找准症结、限期“补课”。整顿不彻底、不到位的不能放过,联系领导和帮扶单位不能脱钩,派驻干部和工作组不能撤离。 对于村、社区基层组织带头人的选用,要求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认真落实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基层带头人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健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制度。 《通知》还要求,要健全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切实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社区党组织要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推广社区事务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和党群议事会等做法,全面推进党务、居务公开。 对于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紧扭住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出重拳、下猛药集中整治。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清理上级机关和有关方面在基层组织设立的临时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种牌子,集中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面向基层开展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活动,大力压缩面向基层的各类会议、台账、材料、报表,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