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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发现两份建国初期《任命书》

2017-7-28 07: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6| 评论: 0|原作者: 邬正鹏 王长江 |来自: 三秦都市报

摘要: 7月20日,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两份由时任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席、省长、抗日名将赵寿山签发的“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任命书”,在城固县72岁的退休女工陈青娥家中发现,引起了市、县党史研究部门和红色革命文物爱好者的极大兴 ...
        7月20日,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两份由时任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席、省长、抗日名将赵寿山签发的“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任命书”,在城固县72岁的退休女工陈青娥家中发现,引起了市、县党史研究部门和红色革命文物爱好者的极大兴趣。

        1953年的任命书
        第一件任命书为白色纸质横式长方形,长宽规格为32×26cm,该任命书上方正中,是麦穗和齿轮围成的圆形画框,画框中是毛泽东主席头戴八角形军帽的正面头像;画框两侧各有四面、共计八面飘扬的五星红旗。任命书内容为从左向右呈竖式排列,其内容全部用楷书繁体字手写。内容是:“陝西省任命政府(府民字第八五二號)兹經本府第一三四次行政會議通过,任命范秉鈞为洋縣人民政府稅務局副局長。
        特此通知。主席,赵寿山,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日期上盖有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的官方方形印章。任命书的底版上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九个大字的水印。“赵寿山”三个字为蓝色手写体,字体豪迈,增添了庄重之感。第二件则是制式任命书。证书正上方中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正文为 “陝西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字第1580号任命范秉鈞为洋縣人民政府稅務局局長。”赵寿山1894年生于陕西户县, 1948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副司令员,为解放西北做出了贡献。1952年11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主席(1954年12月改称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1956年的任命书
        当时县级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任命权在省政府,而一个县的税务局副局长竟然需要省人民政府主席亲笔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是难以理解的,引起了笔者的浓厚兴趣。据城固县委老干局相关档案显示,被任命的范秉钧1928年12月生于陕西省合阳县,1949年3月参加革命,后进入延安大学学习,1951年随陕南解放军大军汉中工作大队参加了洋县解放,先后任洋县人民政府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城固县供销社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城固县氮肥厂党委书记、厂长,县经济委员会主任、巡视员等职务,1991年9月在城固离休,2006年去世。范秉钧一生经历了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多个时期,生前对两份任命书极为珍重,去世后由老伴儿陈青娥珍藏。因保存时间长,原本白色的纸质已经明显发黄,在证书上下边沿位置也出现了虫蚀的大小孔洞。
      据《中国税收史》记载,建国初的五年间,城市的税收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国营企业也正在恢复之中,上交利税很少,财政问题比较突出。1950年3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文件强调:“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是全国财政开支恢复经济所需现金的最大来源,为了完成征税工作,全国各大城市及各县的人民政府必须委任最好的干部担任税务局长。”由此可见,当时税务工作是全国上下的首要工作,由省长任命范秉钧担任税务局长,是中央的统一要求,也是组织上对范秉钧的信任和重用,更是税务工作极端重要性决定的。
       两份任命书见证了六十年前地方经济发展的艰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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