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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工商分局2016年 年度报告公示告知书

2017-4-19 07: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2| 评论: 0|来自: 汉台宣传

摘要: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基本情况

2016年度报告公示时间截止2017年6月30日,届时系统会自动关闭年报功能,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自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会自动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将会让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近期我局将分批对在我局登记的1-3年未进行年报,且经过实地核查查无下落或多番进行催报后仍未补报年报的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提交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或通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aic.gov.cn)点击“网上办事”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也可以到登记的工商所报送纸质报告。

请各类市场主体抓紧时间年报,也请看到此《催报告知书》的朋友们即时转告你们做生意的亲朋好友切勿错过了年报公示时间!


       咨询电话
工商汉台分局   2608898
汉台区人社局  2219617      
汉台区统计局   2220252
兴汉路工商所  2212120      
将坛路工商所   2514022
西环路工商所   2621234      
劳动西路工商所 2253236
前进路工商所   2246635     
铺镇工商所     2577338
舒家营工商所   2169252      
河东店工商所   229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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