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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这8家食品吃不得 他们已被处罚啦

2016-12-4 14:2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7| 评论: 0|原作者: 灰太狼

摘要: 汉中的吃货们,请提高警惕,这些食品吃不得!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第七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8户商家因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更改生产日期等问题被处罚。 这8户商家分别是: 1、汉台区圣 ...
      汉中的吃货们,请提高警惕,这些食品吃不得!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第七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8户商家因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更改生产日期等问题被处罚。
      这8户商家分别是:
1、汉台区圣达食品厂,该厂生产经营的宫廷桃酥王菌落总数不符合《糕店、面包卫生标准》要求,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
2、汉台区佳汇食品厂生产的州洋QQ面的蕨根粉丝铝的残留量不符合国家要求,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
3、宁强县康路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蕨根粉丝铝的残留量不符合国家要求,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
4、勉县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经营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
5、汉中鹏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达州市川大师金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干和五香牛肉干更改生产日期后销售到市场;
6、汉中罗氏茶业特产有限公司将漏打生产日期的望江春牌玉米糊自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后销售到市场;
7、汉台区前进中路牧香乳鲜奶吧加工经营的酸牛奶和巴氏鲜牛奶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8、汉中市华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常州市武进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的FCS--10电子肺活量计医疗器械。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分别对汉台区圣达食品厂、宁强县康路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汉台区佳汇食品厂、勉县龙泉纯净水厂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对汉中市华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没收未依法注册的电子肺活量计并处以罚款;对汉中鹏军商贸有限公司、汉中罗氏茶业特产有限公司和汉台区前进中路牧香乳鲜奶吧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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