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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法院负责人开警车撞上治安岗亭后躲在现场不远处,第二天说当时没有喝酒

2012-10-12 19: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08| 评论: 3|原作者: 淡淡的玫瑰香

摘要: 从8月26日开始,一条《汉中一法院警车撞坏治安岗亭,两名警察受伤》的帖子在网上疯传,其内容为8月25日晚9时45分,在汉中市民主街与西环路十字,一辆车号为陕FA333警的法院警车在由北向南行驶时,突然冲上人行道,撞 ...
          从8月26日开始,一条《汉中一法院警车撞坏治安岗亭,两名警察受伤》的帖子在网上疯传,其内容为8月25日晚9时45分,在汉中市民主街与西环路十字,一辆车号为陕FA333警的法院警车在由北向南行驶时,突然冲上人行道,撞向小广场上的治安岗亭,导致岗亭被撞坏,两名执勤民警受伤,驾车司机随后弃车离开现场,该中年男子貌似属严重醉驾……而该帖发布后,一下子就成了网民们热议的话题。

  昨天上午,记者在事发地“江郡苑”小广场看到,原来设置在广场东北角的治安岗亭已被拆除,而在岗亭东侧人行道的绿化带上依稀可看见车辆碾过的痕迹,绿化带上的一个盖子呈破碎状。有目击者称,当晚交警处警后,因迟迟找不到司机,就把这辆警车查扣了。
  昨天下午,记者从汉中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了解到,事发当晚该大队交警处警后,只见一辆车号为陕FA333警的法院警车停在现场,而迟迟找不到司机,遂依法将这辆丰田越野车查扣,到了第二天上午9时,肇事司机马某主动来到大队接受处理。马某在接受调查时声称,当晚因天下大雨,行至事发地时,他的手机突然响起,自己驾车操作不当酿成了事故,造成了岗亭中执勤的两名民警受轻伤。事发后,躲在现场不远处,而当天自己没有喝酒。接受完调查后,马某遂接受了抽血化验。而该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情况看,这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
  记者从交警部门提供的一份资料中了解到,马某今年1月份才拿到驾照,目前还处于实习期。
  随后记者从多方获悉,今年42岁的马某此前担任汉中市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不久前才到佛坪县法院,主持法院的全面工作。而两名当晚执勤的民警仅受轻伤,已无大碍。
  昨天,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对记者说,对此事故绝不袒护,将一查到底。 (记者 李杰 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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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浪漫的事 2012-8-28 12:06
老大,你当时躲在不远处是在系鞋带呢还是帮老奶奶过马路呢?你的说法简直在侮辱汉中人的智商啊。头一天的事第二天才查酒精?
回忆 2012-8-31 11:56
连日来,本报对佛坪县法院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马某驾驶陕 FA333 警车,撞坏治安岗亭,导致2名民警受轻伤一事进行连续报道,引起网友强烈反响。昨天,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该院近期将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一次警用车辆专项治理整顿活动。部分市民认为马某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法院系统警车管理规定》。
当天下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一副主任说,8月25日,车祸发生后,市中级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会议,明确了近期将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一次警用车辆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对警用车辆的全程管理和安全运行。
淡淡的玫瑰香 2012-10-9 13:45
强烈质疑,请教马院长:
1.马院长造成事故后,就离开现场,有人受伤,为什么不救助,幸好伤不重,如果伤重不及时救助造成人员死亡,该判何罪?!
2.马院长担心与对方发生冲突,于次日9时许主动到**部门接受调查,为什么事发后不马上到**部门接受调查,你心虚什么!难道你因天黑不认识去**部门的路?!还是回家喝醒酒汤去了?!
建议交通事故后逃逸,4小时后才接受酒精测试的全部以醉驾论处!!
3.身为法院院长,如何遵纪守法,难道还要我们老百姓普法吗?!佛坪法院以后判决醉驾时如何以理服人!(菱歌万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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