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5时许,东一环路康桥风景小区附近,一家饭店开业点燃了鞭炮。因违反相关规定,该饭店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5日下午15时,公安汉台分局七里派出所民警正在路面巡逻,听到很大的鞭炮声,同时接到了群众报警,他们赶到燃放地,看到一家饭店门前留有大量的鞭炮碎屑,并且还有大量未燃放的烟花爆竹。 根据《汉中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和《汉台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民警对该餐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处理,现场责令停止燃放,并将餐厅负责人口头传唤至七里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对其行政罚款100元。 |